【反送中】警方被指向示威者頭部及近距離開槍 盧偉聰:傷者可以報案讓警方跟進
發布時間: 2019/06/13 20:12
最後更新: 2019/06/13 20:13
「反送中」《逃犯條例》修訂爭議持續,惟政府仍堅持恢復二讀辯論,觸發612罷工罷課罷市行動,引致警民激烈衝突,警方曾施放逾150枚催淚彈、數枚橡膠子彈及約20枚布袋彈,其中施放的催淚彈較2014年佔中時施放87枚催淚彈多出逾7成。對於警方被指多次瞄準示威者頭部開槍,亦無按指引的安全距離開槍,盧偉聰稱,同事使用武力適當,又指如有示威者頭部受傷可以報案,讓警方跟進。
盧偉聰被問及警方昨日多次瞄向示威者頭部開槍,有人頭部受傷,他指,昨日情況非常混亂,他說「唔知講緊邊件案件」,又指傷者可以向警方報案,讓他們檢視其頭部傷勢作進一步跟進:
究竟係咪真係我啲同事令到佢頭部受傷呢,我唔係話唔係,不過你要叫嗰個受傷人員向我們報案,等我哋可以跟進!
他又稱,警方於昨日(12日)下午3時半將示威定性為「暴動」,而他昨日見傳媒時用了「騷亂」而非「暴動」字眼,是由於他「英文譯中文做得唔好」。他強調,警員有嚴格訓練及嚴謹指引如何使用武力,但警方會作檢討。
被問及如示威者暴力升級會否向解放軍求助?他指並無計劃向解放軍求助,強調警方有足夠人手及能力維持社會秩序。
盧偉聰又稱,投訴警察課至今共收到19宗投訴警察個案,包括有人投訴被警員毆打,他們會公平公正處理,再向監警會提交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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